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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11月1日起取消!这些材料注意保存好!

2020/11/8 10:06:07 立思辰留学 4008-941-360

11月1日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11月1日起取消!这些材料注意保存好!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同学们一定保存好录取信(offer)、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完成信、护照(出入境盖章页)、签证、机票等相关资料以备找工作时候需要哦!

留学生学历认证只需要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而不是本次取消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国内对于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唯一、的认证方法。所以大家毕业后一定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上进行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申请所需所有材料均仅需电子版,可在线自助办理学历证明,非常方便快捷。新系统上线后,认证结果将以电子证照形式发布,不再提供纸质认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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